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3年以来上海市特定种类设备事故情况的通报

时间: 2024-08-12 14:52:12 |   作者: 电动叉车

  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临港新片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局执法总队,市特定种类设备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

  2023年以来,本市已发生多起特定种类设备事故及相关事故,导致非常严重的人员受伤或死亡和财产损失,安全形势十分严峻。为吸取事故教训,进一步强化特定种类设备安全监管,切实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遏制事故多发态势,现就2023年以来本市特种设备事故情况通报如下:

  1.3月31日,崇明区上海堡镇运输有限公司轮胎起重机装卸沙石时,起重机在转向过程中变幅驱动链条突然脱开,导致主臂坠落,致1名货船船员受伤。

  2.4月3日,浦东新区上海东仓里供应链有限公司1名叉车驾驶员驾驶叉车爬坡时发生侧翻,该驾驶员在跳车过程中被叉车门架压到腰腿部,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3.4月6日,金山区邦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1名作业人员操作起重机吊运薄膜钢芯时,因操作失误,被重度挤压导致死亡。

  4.5月25日,嘉定区江桥镇宝园四路456号园区内,金喜稻(上海)米业有限公司叉车驾驶员驾驶叉车时,由于装载货物遮挡视线名员工撞击碾压致死。

  发生的4起特种设备事故及5起相关事故,暴露了企业安全主体责任未落实,特种设施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或执行不到位,作业现场安全管理流于形式,作业岗位安全操作规范形同虚设,企业对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不到位,安全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识别作业环节风险和紧急避险能力严重不足等问题。

  从起重机械事故来看,反映了作业人员对作业环节存在风险的辨识能力不足的问题,表现为作业人员对自身站立位置存在吊物坠落风险的认识不足,以及司索绑扎货物的索具锁扣可能存在突发断裂、受力爆裂风险的认识不足等问题,并对此毫无防范意识,导致了事故的发生。

  从叉车事故来看,反映了作业人员对作业环节存在风险的辨识能力不足和缺乏依规照章作业意识等问题,表现为驾驶叉车存在视线盲区时不作细致观察、驾驶安全保护装置缺失的危险车辆从事危险作业、使用叉车违规帮扶重物等问题,说明企业对作业人员日常安全教育、作业现场安全管理的严重缺位,作业人员存在侥幸心理。

  2023年以来,本市经济加速恢复,人员流动频繁,项目集中上马,企业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不力,赶进度、重效益、轻安全,这些对特定种类设备安全带来了较大的风险挑战。各单位要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习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充分认识当前特定种类设备安全面临的严峻形势,坚持生命至上,克服麻痹思想,增强忧患意识,要以高度负责的责任感和时不我待的紧迫感,切实做好当前特定种类设备安全风险排查和隐患治理,采取更加扎实有力的工作措施,坚决遏制特种设备及相关事故事件高发态势,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各单位要严格依法依规开展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要坚决做到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不受处理不放过、防范措施不落实不放过和职工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对特种设备事故,要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施安全法》等,从严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的责任;涉嫌构成犯罪的,要做好行刑衔接,及时移送相关部门处理。对特定种类设备相关事故,要查清企业履行安全主体责任情况,督促其依法完善管理制度,切实加强安全管理。同时,要对照事故认真自查监管责任履行情况,确保履职到位,防范化解履职风险。企业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履行情况,应于事故及相关事故结案后一周内报送市局特定种类设备安全监察处(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各单位要以“企业主体责任推进年”为契机,督促企业严格依照《特定种类设备生产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特定种类设备使用单位落实使用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要求,建立健全安全责任体系,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等各项工作制度,压实企业主体责任。要以特定种类设备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等为抓手,聚焦重要领域、重点设备和重大隐患,加强风险研判,狠抓工作落实,强化排查整治。对排查中发现的明显问题和重大风险,要采取果断措施督促企业及时化解消除安全隐患;对严重违反法律法规行为,要从严从重处罚,形成有效震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