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2024-06-22 10:57:56 | 作者: 电动叉车
各镇政府,冶金工业园、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常阴沙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双山香山旅游度假区管委会,金港街道、后塍街道、德积街道办事处,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现将《张家港市特定种类设备智慧安全运行系统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为切实提升我市特定种类设备安全使用管理上的水准,细化特定种类设备监督管理机制,有效压降安全事故,结合我市组织并且开展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经研究,制定张家港市特定种类设备智慧安全运行系统(以下简称特设智慧安全系统)实施方案。
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习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进一步统筹发展和安全,创新监督管理方式、强化监管效能,落实特定种类设备安全责任,加快建立特种设施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不断提升特定种类设备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切实防范化解特定种类设备安全风险隐患,防范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确保我市特种设施安全生产形势平稳,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根据相关法规和文件,基于特定种类设备安全监管和企业内在特定种类设备管理需求。运用GIS、物联网、AI、大数据分析等技术,构建对特种设备全要素、全生命周期、全天候、一体化的监管系统,实现政府与企业良性互动的多维管理。
将与特种设施安全相关的人与物全部纳入特设智慧安全系统。打通特定种类设备使用单位、设备底数、作业人员库,并赋予唯一“特种设施安全码”,推动“机构、人员、制度”落实数据、“设备、人员”持证状态、“检验”合格信息、“预案”演练结果等内容上“码”,实现特定种类设备“一企一电子档案”、“一物一电子档案”和“一人一电子档案”,并构建信用综合评分体系,实现特定种类设备使用单位、设备、人员分级分类监管。
引导使用单位逐台叉车、起重机械加装物联感知终端、声光报警等设备,实现特定种类设备作业的规范、合规、远程管控,提升使用单位内部管理效率和行政部门监管水平。在系统确认作业人员持证、设备检验合格、单位有效授权后,作业人员方可开启特定种类设备。对叉车作业时未系安全带、超速行驶、越界行驶等违规行为,以及起重机械作业时超重起吊等违规行为实时监测并触发多重报警,及时提醒、管控违章作业行为。
通过微信小程序,开展设备本体信息社会化公示、隐患排查、维保录入、监督检查、检验报到、设备点检、安全学习、在线培训等服务。使用单位可通过软件,查询设备状态、叉车及起重机械的工作效率统计、叉车电子围栏、设备检验到期预警等信息。按照包容审慎触发监管原则,结合“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要求,将相关数据实时反馈给相关监管部门,也为使用单位构建安全生产双重预防机制提供数据来源,精准有效落实各方服务需求和安全责任。
特定种类设备基础数据库主要包括单位、设备、人员三个方面,为保证数据的一致性、实时性和准确性,基础数据库的建设应当以使用单位自查为手段、以设备赋码为基础,以监管单位核查为确认。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主动开展自查自纠,完成设备赋码工作,建成“金字塔”管理体系,及时清理数据冗余。各板块、各部门应积极推动辖区、行业领域、监管企业开展特种设施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理清使用单位底数和设备台账。
市市场监管部门依托特设智慧安全系统的应用基础,针对易发事故和社会影响面大的叉车、起重机械等特定种类设备的使用环节,利用物联网技术,深入研发动态监管应用模块,实现对特定种类设备使用状态的实时监测、反馈和预警,为使用单位的安全管理提供有力抓手。各板块、各部门应积极鼓励企业大力使用物联感知终端、有效落实安全投入,以保障特定种类设备安全运行。各板块(已建成叉车安全带束缚和运行声光提醒装置的区域除外)于2022年6月底前实现60%叉车安装物联感知终端;2022年12月底实现叉车物联感知终端全部安装(自2022年9月1日起,新申请首次检验的叉车,使用单位应当加装物联感知终端,并与特设智慧安全系统互联互通);2023年12月底实现起重机械物联感知终端的全部安装。
市市场监管部门应加快推进特设智慧安全系统在全市特定种类设备使用单位的推广应用,通过视频、文字等手段,采用微信、网络、电视等媒介,提高宣传的覆盖面。市市场监管部门应积极收集各相关行业监管部门、各使用单位的工作需求,不断优化创新特设智慧安全系统的功能模块,实现相关行政许可或业务网上办理,提高工作的时效性和透明度,为使用单位提供更广泛、更便捷的服务,努力提升用户体验感。同时应建立一支稳定的维护和咨询队伍,切实保障特设智慧安全系统的高效稳定运行。
(一)加强组织领导。实施特设智慧安全系统建设,是强化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压降安全事故的重要举措,按照“政府引导、属地负责、市监牵头、部门联动、企业参与、市场运作、社会服务”的工作思路,由市特种设备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负责系统推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指导全市特设智慧安全系统应用与运行维护,并强化与相关部门之间的数据共享协同。各板块、各部门要按照本通知要求,抓好特设智慧安全系统的落地应用,设立专人负责特设智慧安全系统建设的跟踪,协调推动特设智慧安全系统建设工作。
(二)加快推进实施。市市场监管部门应当把特设智慧安全系统建设纳入特种设备安全发展长期规划,加大保障力度,确保特设智慧安全系统的正常运行维护。各板块(已建成叉车安全带束缚和运行声光提醒装置的区域除外)要制定辖区特种设备系统实施推进工作方案,并将特设智慧安全系统建设纳入“大安全”发展工作规划,快速推动在企业的落地应用,提高物联感知终端的加装覆盖率,保障特种设备全过程动态监管的持续、有效运行。
(三)加大督查考核。市市场监管部门将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纳入各板块考核内容,对发生特种设备安全事故的板块强化督查督办。同时,要研究制定特设智慧安全系统推进工作指标,确定时间节点,将目标任务分解落实至各个相关责任单位,要定期对各板块特设智慧安全系统推广进度、系统运行维护情况进行通报,对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多发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强化监管,确保监管成效。